就业办是在学校党支部、校委会领导下、负责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根据省教育厅、市教育局关于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各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,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学校毕业生的统计、编制、上报等工作。
三、负责就业市场开拓及用人单位的联系工作,建立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,做好就业住处的收集、整理及发布工作。
四、负责组织毕业生供需见面会;组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洽谈会;组织护送毕业生前往东莞、深圳就业办事处。
五、负贡毕业生就业的日常管理工作,做好推荐表、协议书的发放和审核签章工作。